旅行社不准用“准几星”忽悠游客

2007-10-16 新浪旅游
  本报讯(记者李欣欣通讯员汝百乐)旅行社以提供“准几星”住宿方式忽悠消费者,故意在广告和报价中模糊旅游景点变相加价……昨日佛山市旅游局发布全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阶段情况报告,三个月来违规旅行社频频被亮“黄牌”,将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旅游服务必须“阳光报价”。

  接“零负团费”投诉6宗

  佛山市旅游局今年6月启动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

  在专项整治中,佛山市旅游部门专项行动小组共检查旅行社营业部28家,检查涉嫌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企业4家、个人2家,发现问题8宗,处罚金额合计20111元。

  在专项整治中,佛山市旅游局接到游客关于“零负团费”的投诉6宗,主要反映在“价格歧视”、“自费项目”、“变相强逼消费”等方面。经立案处理后,退赔游客金额5240元,向相关旅行社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揭秘

  据介绍,目前不少旅行社推出的“零负团费”其实暗藏猫腻:

  表现一:旅行社以“优惠价”“特惠价”等低价广告吸引游客上门,在报名和签订合同时调高价格,将飞机燃油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费、用餐费等统统加上。

  表现二:旅行社以特别低廉价格推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泰国游,其团费甚至低于机票价。此类旅游团在旅途中一定会以不同的方式加收费用。

  表现三: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景点不列在行程安排中,或在广告和报价中对游览的旅游景点表达不清楚故意模糊,以降低门市价,在到达目的地后,以自费项目的形式向游客推荐,强制游客参加,变相加价。

  表现四:在合同日程外安排过多的购物点或变相购物场所,强制或变相让游客购物,且所购商品质价不符,有时一天安排数个购物点,旅行社或导游以回扣、佣金收入填补旅费。

  表现五:旅行社在广告和合同中不标明住宿饭店等级、地点,使用“准星级”“豪华”等模糊字眼,或仅以口头承诺,实际住宿标准降低或地点偏僻。

  监管

  对策一:旅游服务必须“阳光报价”

  针对部分旅行社在经营业务中存在虚报低价、价格歧视、价格表述模糊等问题,各旅行社必须做到“阳光报价”,即旅游报价必须包括整个行程安排的所有服务项目,不得价外加价,不得因年龄、职业、地区差别加收费用。

  对策二:购物点买假劣商品旅行社负责

  旅游购物要明确购物时间及购物店名称,不得强制游客购物。游客如在购物点购买的商品有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应负责退换。

  对策三:不准提供“准几星”住宿

  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对住宿标准、旅游等级、价格内涵等方面模糊表述的情况,不准在住宿标准方面出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等提法;不准出现所谓旅游价格“全包”“半包”的提法;不准出现所谓“送保险”的提法。

  对策四:建立导游档案规范管理

  由佛山市旅游局与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合作,建立了市导游人员管理档案。导游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不得向导游收取“人头费”。

  相关资料

  何为“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是旅游行业中恶性低价竞争导致的一种奇特现象。

  具体地说,“零负团费”是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旅游者把旅游费用交给组团社后,组团社从中扣除利润,再以更低的费用支付给旅游接待地的地接社。地接社也不肯亏本接待,只得在旅游途中不断加收费用,不断游览购物点,最终必然侵犯旅游者的利益。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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