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
广州起义纪念馆
广州起义纪念馆是以纪念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州起义而建立的苏维埃政府旧址为馆址,位于起义路(原维新路)200号之一。
旧址原是国民党广东省会公安局,广州起义期间的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在此建立。使用范围包括院内大门、中楼(苏维埃政府办公地方)、南楼(警卫连宿舍)、北楼(起义指挥部)、拘留所等,总面积约5990平方米。195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把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987年对旧址维修复原,并成立广州起义纪念馆,对外开放。叶剑英题书了馆名。复原重建了被日机炸毁的南楼第三层和中楼右翼。中楼复原张太雷办公室、苏维埃政府会议室、救护室及苏维埃委员办公室等。南楼设置广州起义史料辅助陈列展,再现当年广州起义的历史。北楼仍为广州市公安局使用。
近年来,在中楼先后举办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具有时代气息的展览,如“叶挺将军摄影作品展”、“共和国元勋在南粤展览”、“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展览”、“97’香港回归展”、“98’抗洪抢险纪实展”、“五四运动90周年回顾展”、“揭穿邪教“法轮功”丑恶面目展览”等大型图片展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广州公社旧址于1961年3月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起义纪念馆隶属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