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我和家人从广州北上旅游返回,途经韶关乳源县,在三星级的“小岛乳源第一楼”进中餐。进入二楼餐厅,迎宾小姐微笑提示我们:“包厢最低消费360元。”我们在大厅靠窗的卡座就餐。结账时,餐厅部经理李蓉女士(工号82112)说:“应付金额740元,其中,消费672.80元,服务费(10%)67.00元。”我们感到很惊讶,上月22日,我们曾在乳源另一饭店用中餐,没有听说要收服务费。该店收服务费既未挂牌提示,也无口头提醒,我们要求饭店提供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批文。李女士反而要求我们提供不准收服务费的依据。李女士说:“我们小岛饭店连续8年价外收服务费10%,谁都要交!不仅黄金周,一年四季天天都要收,外地游客要收,本地食客也要收。”“不交服务费你们就等着吧。”
我们只好向乳源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反映,但无人接听。广东省旅游局投诉部门告诉我们:“此事属物价部门管辖范围,应向物价部门反映。”韶关市市长值班室要我们听候处理。被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后,我们被迫交足了服务费,愤愤不平离开了小岛。
还未出县城,乳源县物价所廖所长电告我们,他正赶往小岛饭店,希望我们返回一起协商处理。听了情况介绍后,廖所长要饭店立即退回多收的服务费。李女士仍坚持要我们提供不准收服务费的依据,廖所长实在看不过去了,气愤地说:“不准收服务费的依据,我们物价所有,我拿给你。”李蓉蛮横地说:“我只是负责收费,退款是财务的事。”协调无果,又耽误了两个多小时后,我们再次起程,无可奈何地离开小岛,离开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