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摄影 | 中国文化 | 人文地理 | 缤纷旅程 | 异域风情 | 户外度假 | 旅游见闻
About China | 酒店管理 | 旅游综艺 | 交通线路 | 风景壁纸 | 游记攻略 | 网友来稿 | 旅游论坛 | 商城 | 主流导航 | 文化聚焦

福建省鼓励组织省外包机专列到福建旅游

http://www.hztt.com 2007-11-08 新华网
  今后,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包专机专列来泉来闽旅游的,可获得每班次最高1万元的奖励。省财政厅和省旅游局日前出台《福建省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以有效地调动旅行社开拓入闽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做大做强我省旅游产业。   
     
  据介绍,旅行社奖励内容分为旅行社的“旅游包机”、“旅游列车”奖励和旅行社综合实力奖。按照规定,凡福建省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组织的入闽“旅游包机”、“旅游列车”,且入闽后的游客在福建省境内游览3个以上景点、游览3天以上(含住宿2晚)的可获得以下奖励:1.组织省外的游客旅游包机入闽旅游,且每架次人数在110人以上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每架次5000元;组织且每架次人数在120人以上境外游客旅游包机入闽旅游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每架次1万元。2.组织省外游客旅游列车入闽旅游,且每趟次人数在600人以上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每趟次3000元。组织境外游客旅游列车入闽旅游,且每趟次人数在600人以上的,奖励承办的旅行社每趟次6000元。  
  
  旅行社综合实力奖励是对有规模有业绩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凡福建省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经年度考核进入综合实力前十名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国际、国内旅行社申报奖励需要当年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当年上交税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当年实现利润3万元以上(含3万元)。其中,对开发省定的重点新景区有贡献的旅行社,在评选的时候还可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