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损坏一只酒杯赔5元,损坏一只碗赔10元……11月11日,市民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在银川市一家酒店的遭遇。
打碎一只碗赔10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11月10日,她在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荣源大酒店给自己的孩子办 “百天”喜宴。宴席结束后,酒店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有宾客打碎了餐具,她应该赔偿。张女士同意赔偿,但因赔偿金额和酒店产生分歧。酒店给张女士开出的赔偿单上列出“高脚杯5只50元、小酒杯2只10元、绿边翅碗1只10元、金边翅碗2只10元”。张女士认为,这个价格不透明,酒店应该出示进货单证明被损坏物品的真实价格。酒店无法提供,协商陷入僵局。最终,张女士妥协,赔偿酒店80元。她提出让酒店开发票,遭到拒绝。酒店只给张女士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赔偿数额和荣源大酒店餐饮部2名工作人员的姓名。
11月11日,记者采访了荣源大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称,酒店让张女士按物品原价赔偿,这些餐具都是从西安发过来的,银川市场没有销售。
自定赔偿价现象普遍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宾馆、酒店,大部分KTV及茶楼都打出了物品损坏赔偿价目表,而且不少赔偿价格超过物品的市场价。在兴庆区胜利街一家招待所,记者看到,客房用品损坏赔偿价目表上写着:29寸电视机1台3000元、烟灰缸1只30元……在兴庆区新华东街一家KTV,记者发现,1只烟灰缸的赔偿价为50元,1只麦克风的赔偿价为200元。
当记者问赔偿标准如何制定时,一名旅店经营者表示,赔偿标准是依据当时的采购成本自行制定的,而且已经明示,消费者一旦损坏就应照价赔偿。至于赔偿标准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问题,该经营者表示,制定高额赔偿价,目的是给消费者以警示,同时对恶意破坏者进行惩处。
律师说法 商家“狮子大开口”惩罚行为无法可依
商家自定的赔偿价是否有法律依据?
宁众律师事务所罗少忠律师表示,损坏物品理应“照价赔偿”,但价格十分关键。宾馆等营业场所档次不同,物品好坏、折旧程度不同,都将影响赔偿价格。让宾馆、饭店、KTV简单制定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实行“一刀切”,不大现实。但消费者赔偿时,可要求营业场所提供物品进货单据或凭证,折旧后计算赔偿金额。当然,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友好协商。如果消费者并非恶意损坏,经营者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赔偿金。
罗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经营者“狮子大开口”,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应当向消协等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