嚷嚷了多年的带薪休假制度,终于在2007年的初冬,与即将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起姗姗而来。
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其中对于带薪休假有明确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范围很广,不仅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甚至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且还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另外对拒不执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将依照公务员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这份强制性规定和刚性约束,使人们企盼已久的带薪休假,有望从“写在纸上的权利”变成眼前的现实。从最低的5天假期来看,加上一个双休日便是一周,这意味着我国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黄金周之后,又多出来无数个流动的“旅游周”。
“实施带薪休假制度,对旅游行业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它增加了人们的出游时间,提升旅游企业收入,还将打破人们在三个黄金周拥挤出游的固有模式,改变人们的出游观念,也给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个新课题。”河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张毅兵如是说。
郑州大学一位教授粗略估计,假如全国每年有1亿人带薪休假,仅以7天计算,如果每人7天吃住行共消费500元,便给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带来500亿元的真金白银。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
观光型景区受冲击
“实施带薪休假,观光游景区将受冲击,促使它们加速向休闲度假型景区转型。”河南嵖岈山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玲琳说。
她分析说,目前观光型景区的流行宣传模式是,景区选择黄金周前集中做活动,声势大、效果好,但如果要吸引带薪休假的不定期的游客,就要求景区一年经常搞活动、不断有卖点,企业的经营成本要提高。
另外,目前流行的用人模式是,淡季时由固定员工进行管理维护,黄金周期间雇用临时工,实施带薪休假制度后,要求景区增加固定员工,无形中提高了用人成本。
更重要的是,相对于黄金周的赶鸭子上架,游客在一年中精心选择一周出游,其幸福指数和享乐指数要求更高,比黄金周出游时更挑剔,这就要求景区全年的服务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
“带薪休假实施后,对于目前黄金周模式下的旅游景点的宣传方式、给旅行社的折扣、黄金周门票涨价、淡季降价等运营模式,将带来一次大的变革,中小型观光型景区将迎来新的分割市场和洗牌的机会。”刘玲琳总结说。
相应地,休闲度假型景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11月6日早上,玉京温泉度假酒店营销总监张艳芳从报纸上看到了国务院拟出台带薪休假规定的消息,她很兴奋:“温泉度假区是鲁山的卖点,也是鲁山的名片,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将会吸引更多游客到鲁山休闲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