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搜索:
首页
城市摄影
中国文化
人文地理
缤纷旅程
异域风情
户外度假
旅游见闻
酒店管理
旅游综艺
交通线路
风景壁纸
游记攻略
-
网友来稿
-
About China
-
文化聚焦
-
中国概况
-
世界各地
-
中国各地
-
文化遗产
-
使馆服务
-
港澳台
-
各地新闻
-
国内及出入境旅游
-
旅游论坛
杭州天堂
>
政策动向
> > 正文
质检总局通知 计量不足先赔偿
2007-11-15 竞报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出《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通知,将从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超市)、眼镜制配场所、医院等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始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规范》要求,商业、服务业应建立计量不足先行赔偿制度等承诺性措施,并要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投诉渠道。
延伸阅读: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