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价格欺诈、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者有权在30日内要求旅行社协助更换商品或者全额退款,60日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旅行社应当先行支付退款。
本报讯 “旅游途中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应先行赔付!”时隔6年后,国家旅游局再次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记者昨天获悉,新版条例已经制定完毕并送交国家法制办,并将于12月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根据公布的修订方案,新版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先行赔付”制度。某旅行社营销总部副总经理温前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先行赔付”将让国内一些旅行社面临“大考”,“购物回扣”等潜规则将被打破,旅行社行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除了“先行赔付”外,新版条例还大大降低了内地旅行社行业的进入门槛,规定注册资本最低只要30万元;旅行社的审批权限也将下放到省级旅游局,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也不受地域限制,但规定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社”的经营范围。
政策的放开将使得外资社在广州暗箱操作的“广办”获得合法身份。据了解,90%的外资社驻华机构集中在京沪穗三地,按照规定这些机构只能进行旅游咨询服务,不可以经营旅游项目。但据国家旅游局透露,经过多次明察暗访,估计约有1/3的驻华机构有违规经营旅游项目的行为。
目前广州挂着各种“广办”头衔的有近千家,某旅行社总经理李建奇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政策的放开,各种“广办”不必再隐身地下从事组团业务,能利用新的政策在穗合法经营。广州组团业务竞争料将加剧。旅行社业料进入新一轮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