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搜索:
首页
城市摄影
中国文化
人文地理
缤纷旅程
异域风情
户外度假
旅游见闻
酒店管理
旅游综艺
交通线路
风景壁纸
游记攻略
-
网友来稿
-
About China
-
文化聚焦
-
中国概况
-
世界各地
-
中国各地
-
文化遗产
-
使馆服务
-
港澳台
-
各地新闻
-
国内及出入境旅游
-
旅游论坛
杭州天堂
>
政策动向
> > 正文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实施餐具费被判退还
2007-11-29 大江网-信息日报
商务部新颁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国内实施,“一次性餐具”被圈在了“退市”的范围。尽管新规还没有施行,但分宜县法院受理的首起“餐具费”案件于11月27日画上句号,餐馆被判退还顾客20元“餐具费”。
法院审理认为,为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饭店的一项不容置疑的义务,另行收费无据可依。
延伸阅读: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