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副总深夜撞人逃逸 终究难逃法网

2007-11-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晚上9时,开车撞死人后逃离现场,没有目击者,也没留下任何破案线索,此案能破吗?某商务酒店副总昨天坐在看守所里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 

    26日晚9时许,汉阳交通大队接到报警:“江汉一桥长江广场前的公交车站旁,一女性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情况紧急,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然而因伤势过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现场,民警除收集到一个车辆反光镜和一些车辆碎片外,再无任何线索。 

    现场无目击证人,司机趁夜色逃逸,受害人也已死亡,面对这起几乎没有任何破案线索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汉阳交通大队连夜制定侦查方案,并派出十个侦查小组,织出了一张追逃的“天罗地网”。 

    侦查工作从遗落在现场的车辆反光镜和碎片开始。通过比对,交警判定肇事车是一辆银灰色的“雷诺风景”牌轿车,而此种车型的小车在武汉并不多见。 

    交警迅速赶赴各收费站查看录像,发现此车仍在武汉市内。出了车祸,又没有出武汉市,交警判断:该车肯定在修理厂进行“善后”。 

    交警连夜到近百家修理厂调查得知,武汉仅有一家修理厂专修“雷诺风景”的小车。从那家修理厂,交警得知有三辆银灰色雷诺风景常到此维修保养。通过车辆的维修资料和查询公安信息网,交警将嫌疑车锁定到一辆牌号为“鄂A8R852”的车上。 

    经与车主刘某联系,车主称:自己一直没有驾驶这辆车,而是将车交给公司一名副总魏某使用。进一步调查得知,魏某驾驶的雷诺风景车正在一修理厂维修。于是交警要求刘某将魏某带到交通大队来接受调查。 

    28日下午5时,交警对前来接受调查的魏某连夜讯问。当交警将遗留现场的车辆反光镜和碎片摆在魏某面前后,魏某终于交代了26日晚上饮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经过,并后悔地说“酒后开车真害人!” 

    目前,魏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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