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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瑞鹰“绿色万里行”掀全国节能风尚

http://www.hztt.com 2007-12-01 合肥晚报

  陪酒现象向来是餐饮行业的一个陋习和顽症,如今在南京,酒店女工不必再为争得营业额牺牲尊严和健康,因为南京市餐饮业近年来推行的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规定:“严禁指使女工陪酒等有损员工尊严的方式来提高餐饮上座率和业务量。”(11月26日《工人日报》)

  这样的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实在好!“女工陪酒”在全国的餐饮业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且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一些餐饮业为了提高上座率,增加营业量,总是千方百计“把客人服侍好”。一些客人三杯酒下肚,便张胡子不识李胡子,拿酒店女工寻开心,指名要女员工陪酒,一些女员工不胜酒力,实在陪不起,但餐饮业的老板们生怕得罪了“上帝”,便让女员工“舍命陪君子”。因此,一些女员工常常受屈,经常偷偷地流泪。一些酒店因此想出了一些招数,招聘一些年轻漂亮且酒量大的专门“陪酒员工”陪客人喝酒。可是,时间长了,一些客人便不信“这一套”,而且看上女员工便指名让某某服务员陪酒。

   一些女员工为了生存和生活,怕丢了饭碗,只好忍气吞声“练酒量”,随时“准备战斗”,陪客人喝酒。因此,一些女员工不仅喝坏了胃,喝坏身体,而且自己的人格尊严也“陪”出去了,因为她们实在没有办法,“陪”不起也得“陪”。如今,南京餐饮业推行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严禁指使女员工陪酒,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工的人格尊严。这样的“特殊保护”为女工撑起了保护伞,女工有权拒绝任何客人的陪酒要求,也不再听从老板陪酒的指使。老板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违反了合同,将会受到处罚。这一“特殊保护”合同对餐饮业的女工来说不啻有了“尚方宝剑”,是个福音。“特殊保护合同”,充分体现了对女工的人性化关怀。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这些实实在在的小事做起,注重关爱细节。因此,我们要为南京餐饮业“女工特殊保护合同”击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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