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未还清欠款又招商 债主抢搬物品被制止

2007-12-04 南海网
  今天上午,海口市蓝天路一停业酒店因未还清欠款又重新招商,一些被欠款的人担心自己的欠款要不回来,打算把酒店内的一些物品搬出去变卖,后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制止。对此,律师表示,如果欠债者不还钱,应通过法院起诉对方,然后根据法院判决来强制执行,擅自把债务人的东西搬走也是违法的。  
  
  今天上午10时许,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现场看到,在海口市蓝天路的海南金兴大酒店(现已停业)门口,10多名男子正在把酒店内的一些桌椅往外搬。现场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今天是陪朋友一起过来追债的,该酒店欠了朋友60多万元一直没有支付,现在听说酒店又要重新招商经营,大家才找了过来,可对方负责人却始终没有露面。他们担心拿不到欠款,这才开始把酒店的东西往外搬。  
  
  随后,海口市公安局海府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告诉记者,不管怎么样,强行搬走东西肯定是不允许的,他们已经进行了制止。这些男子随后停止了搬东西的行为。  
  
  据当事人王女士介绍,早在2001年,她和金兴酒店的前身——海南庆云尧天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下简称尧天公司),投资数十万元在该酒店11楼经营休闲中心,合同为期5年。可刚经营了不过半年,尧天公司就把酒店整体转包给了金兴酒店。王女士说,她因为不同意又要重新签合同,于是和尧天公司打起了官司,2005年经法院终审判决,尧天公司应支付60多万元赔偿款给她,可到现在为止,这笔钱仍然没有着落,今天她带着一些朋友过来酒店搬东西也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如果酒店又被转租出去,她的这些欠款真不知道该去找谁要了?  
  
  而对于王女士的说法,海南庆云尧天酒店有限公司一位姓魏的负责人在现场表示确有此事。魏先生告诉记者,拖欠王女士的那些钱,公司肯定是要还的,但究竟什么时候能还,目前湖南的总公司正在研究解决此事。魏先生说,他现在留在海口正在等总部的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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