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补偿方案出台 飞机客满拒载旅客可获赔

2007-12-10 环球旅讯

三大航空巨头表示“暂不跟进”

机票超售的补偿在国内还没有统一标准,民航总局此前已就此向各航空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各公司制定优先登机、服务、补偿等规则,并在售票场所、办理乘机手续柜台等明显位置公告。

今年4月份,我国机票超售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损害了航空客运合同中旅客的知情权。最终,乘客肖先生获得某航空公司违约赔偿金1300元。

大连市一家机票代售点负责人说,代售点对超售资料肯定无法掌握。尤其是遇到时间紧张的商务旅客,往往造成很大损失却被航空公司简单敷衍。三家航空公司出台补偿方案,不仅对旅客是利好消息,对整个行业都有正面影响。

此前,媒体曾报道,三大航空巨头南航、国航、东航目前对是否跟进出台机票超售赔偿方案尚无定论。“与地方航空公司相比,国有航空公司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一家国有航空公司部门负责人表示,地方航空公司航线少,制定方案相对容易。大型航空公司在发生超售纠纷时,多是通过地服部门“随机解决”。

片面“接轨国际”侵犯旅客知情权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实行的超售规则及善后处理措施与国外差异很大。”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玫说,航空公司用“国际惯例”作为对旅客的解释显然并不公平。

“现在许多航空公司仍然没有履行对超售机票的告知义务。”王玫说,目前航空公司亟待“接轨”的,是充分借鉴国际与超售相关的处理措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王玫说,航空公司最起码的动作,应该让每个购买超售机票的旅客都成为自愿行为,发生满员时让时间充裕的旅客自己选择弃乘。这需要航空公司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仅在售票处、值机柜台等公共场所公示超售的相关说明,还应该在机票提示中加上有关“超售”一项,并在超售票上盖有专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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