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飞机“客满”,一些旅客拿着机票却遭遇“拒载”。这种现象在民航业被称为“机票超售”。在无明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航空公司只安排转签,却拒绝赔付。日前,深航、海航、川航陆续公布“机票超售补偿”的方案,被视作业内的“破题”之举。律师认为,航空公司首要解决的是让旅客“知情”,让旅客购买超售票成为自愿行为。
国内航空公司首推“机票超售补偿”
据悉,深航已将“机票超售补偿”写进“旅客服务指南”里,海航、川航都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机票超售致旅客的公开信。深航、海航超售机票补偿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因航班超售造成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优先为其安排后续航班座位,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
二、若后续航班的规定离站时间与旅客原定离站时间间隔在4小时(含)以内,给予乘客所持票面价格30%补偿;
三、在4小时以上8小时(含)以内,给予乘客所持票面价格60%的补偿;
四、8小时以上给予旅客票面价格100%的补偿;
五、补偿金额低于200元时,按照200元补偿。
六、提供免费餐食及住宿。
相比之下,四川航空的部分补偿条款与上述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其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舱全票价核算,深航、海航则是按票面价格核算的。川航给予时间差在4~8小时之内的旅客经济舱全票价50%的补偿。对于延误8小时以上的旅客,川航除提供食宿,还赠送一张一年期有效的同航线的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