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餐饮业经营规范之三 包厢最低消费的是是非非

2007-12-12 中国食品产业网
  “包厢最低消费我们认为是合理的。”青海省餐饮协会秘书长程福海对记者说,“大一点的餐厅包厢费投入本身非常高,花10万元装修一间包厢的不在少数,包厢里餐桌的造价平均都在万元以上,投入了这么多,若不定最低消费,商家连本都赚不回来。我们要求商家明示,或者在消费前口头通知消费者各项收费问题,绝大多数商家都是这样执行的,消费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意愿消费。”

  大西门餐饮有限公司行政主厨唐平贵对此也表示赞同:“我们四楼的包厢最低消费2000元-5000元不等,每间包厢的平均装修费用在8万元左右,不能说你来了要盘花生米坐一天,那样,我们就没有任何利润,连本都挣不回来。实际上,我们定的最低消费是有弹性的,很多时候在包厢消费1000元以上我们就不会太过强求。开店做生意,顾客为尊,我们会尽量让客人满意。”

  许多消费者对包厢费都产生质疑。市民刘先生说:“包厢费是由商家自己定的,消费者对于价钱合适与否根本不清楚,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国宴都改成四菜一汤了,说明国家领导人都在主张节约。包厢环境好,也不能因此就水涨船高,消费者没有为店家装修埋单的义务。适当的收费可以理解,或者餐饮业应该有个执行标准,大伙参照执行。另外,尽管餐馆方面一直强调自愿消费原则,但是你若嫌贵不消费,服务员就会露出不屑的表情,有些素质差的服务员还会冷嘲热讽,让人特别生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里明确指出,包厢最低收费属于不合理收费。相关物价部门对包厢最低收费也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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