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昨天一审判定,法航在向两名乘客出售机票时,没有预计航班会产生超售的可能性,是过分自信导致,不是明知而为,所以不构成故意欺诈,法航赔偿两名乘客因诉讼而发生的合理费用1541元。由于这两名深圳乘客与法航的诉讼赔偿标准参照欧盟标准,所获赔偿数额比国内标准高出许多。
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名乘客并不是为了索取赔偿才对法航提起诉讼,更多是为了给机票超售一个鲜活的解决案例。此案对于今后类似问题有借鉴意义。
记者了解到,国外航空公司也有超售惯例,但会事先告知和事后赔偿。在美国,因超售引起的晚点1小时补偿200美金,2小时以上补偿400美金;欧盟则规定1公里的航程补偿600欧元。本月初,海航、深航、川航等几家地方航空公司先后公布了自己的超售补偿方案。手持“超售机票”被拒登机的乘客可以获得最低200元、最高票面价格的赔偿。这是国内首次细化超售赔偿细则。但其他航空公司包括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公司仍然没有出台相关补偿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