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传统节日成为法定假日

2007-12-18 中国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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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6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从明年起,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不仅有所增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还被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农历除夕也将法定放假。

  背景

      依据1999年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现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中,一年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0天,其中,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全年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了3天,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同时,有利于方便广大群众安排出行活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然而,"黄金周"模式的弊端也日渐显现。"黄金周"期间,人员流动数量大幅增加,交通拥挤,旅游安全隐患增大。

      而且传统文化特色在节假日安排中仍显缺乏。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长期的历史积淀已经形成了一批世代相传、富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传统节日,但目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中只有春节一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元宵等传统节日都没有列入法定假日。这些传统节日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纪念意义,即使不能法定休假,民间也会自发组织一系列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生活与工作的矛盾。

      近年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重视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的问题,建议对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调整,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分散法定节假日安排。

  传统节日放假适逢其时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假日安排主要是从政治上考虑的,而改革开放后更多是从经济上考虑的,是为了拉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现在考虑节假日的调整,要更多地从历史文化、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黄金周制度,把传统节日变成法定假日,符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思想。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刘魁立认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传统节日纳入我国法定假日体系中,可以充分发挥其巨大的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承,增强中华儿女的情感认同、民族认同。

      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说,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之所以生生不息,在于我们民族心理最深层的一种东西,即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这种亲和力很大程度上是靠节日等民俗维持下来的,它虽是潜在、无形的,却是一种自发的情感,一种真正的文化的力量。

  法定的传统节日怎么过?

  随着《办法》的公布,传统节日放假时间已经尘埃落定,但如何才能过好这些节假日?相关专家普遍认为,在保留传统文化要素的同时,为传统节日注入新鲜血液,使之与时代需求充分"对接",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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