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边检提醒:公民应该及时检查并申领新证件

2008-01-31 中新网

  近日,从美国回来的王先生在办理入境时,因签证过期被罚款。

  记者获悉,2008年以来我国公民持无效证件入境案件呈上升趋势。截至25日上午,北京边检总站共处理我国公民持无效证件入境案28起,比07年同期增长两成。

  北京边检总站提醒旅客,出入国境前要查看自己的证件,以免影响行程。

  8时30分,从美国回来的王先生接受边检时,因签证过期被民警拦了下来。“如果不是回家过春节,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证件已过期!”王先生说。最后王先生被罚款500元。

  边检民警介绍,临近春节,在首都机场边检入境现场,像王先生这样因证件过期而被处罚的中国旅客不断增多。截至25日上午,北京边检总站2008年1月共处理我国公民持无效证件入境案28起,比07年同期增长两成。

  在这些旅客中,大多数是以劳务、留学等名义出境后,因在国外居留时间长,自己疏忽大意,未及时查看证件的有效期而造成证件失效。

  另有部分旅客是以商务考察、旅游等名义出境后,在国外非法逾期居留,被遣返回国时,证件也已过期。

  边检部门提醒,如果证件已过期,要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去申请新的证件,避免因证件过期而带来行程上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法规链接:

  按照《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32条的规定,对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中国公民,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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