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拒绝超时飞行集体辞职

2008-02-27 人民网

  2008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仲裁委作出仲裁决定,要求4名提出与山东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飞行员,赔偿培训费和违约金共2480万元。

  2007年12月,山东航空公司12名辞职飞行员先后收到仲裁书,他们被要求支付6000多万元的赔偿金,平均每人五六百万元。

  2007年6月25日,法院判决从中原航空公司辞职的飞行员高某赔偿航空公司违约金、培训费共计203万余元。

  2007年5月,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遭1275万元索赔。最终经劳动仲裁裁定赔偿70万元。

  近年来飞行员流动成因

  近年我国民航引进飞机的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加上国内航空业自从2004年向民间资本开放,飞行员缺口达数千人,在来不及培训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各航空公司之间互挖墙角。

  据了解,有些飞行员为了找理由辞职走人,会在飞行中悄悄地对一些不安全的隐患进行取证、调查,一旦闹上法庭,拿出来作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业内人士预计,劳动合同法规定施行后,要求辞职的飞行员会更多,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 [2] [3] [4] [5]
延伸阅读:
昵称: ( 评论不超过2000字 )
网站联系邮箱: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06035441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6-2008 Hztt Organiz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