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号首都机场开始执行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
按照公告要求,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放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另外,虽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无危险液态物经检查后可办理托运。
昨天,记者来到首都机场,在2号航站楼国内出发大厅内,广播和电子显示屏上不时提醒旅客勿带液态物品。在安检通道外,十多名安检人员各拿着一卷白色塑料袋,询问等待安检的旅客是否携带有液态物品,并告知水、牛奶等液态物品不允许携带,牙膏、化妆品等要装入塑料袋内。一名女乘客携带的一瓶口者哩水因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而不得不办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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