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对出租司机实行记分考核制度

2008-05-30 中新网

  苏州近日出台政策,对出租司机实行记分考核。《记分办法》共12条,按照驾驶员违章轻重程度具体规定了34项被记分行为,分别以20、15、10、5、3、2分对应记分。例如车厢明显破损、腐蚀、不整洁的扣2分,故意绕道、拒载的扣5分,而占有乘客遗失财物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则一次扣20分。

  办法规定,一个违章行为触犯两个及以上记分条款的,按照高分值吸收低分值的方式记分。同一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即一个自然年)内的记分分值达到20分的,将被暂停营运,参加教育培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记分满20分的,或因为营运违章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又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等情节严重的,将被停止客运服务。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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