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提高海拔3000米以上登山活动收费标准

2008-06-03 新浪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重新核定了新疆攀登山峰活动的收费标准,对攀登3000米以上高峰行为收取的注册费在以往基础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据了解,攀登海拔8000米、7000米、6000米山峰的注册费标准分别为25000元、15000元、10000元。不足海拔4000米的山峰,收费标准为1000元。3000米至3500米山峰(含攀登岩石)收费标准为500元。此收费标准从6月1日起执行。

  此外,登山团队必须取得国家或新疆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才能在新疆境内开展各种登山运动。同时,注册费按团队人数不超过11人(含所雇的他国高山协作人员)进行收费,每超1人另加收10%的注册费。攀登首次开放山峰、未攀登过的山峰,须收取特许注册费。攀登新路线,注册费按收费标准的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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