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房源宽松可延至14时退房
记者昨日调查了广州部分宾馆、饭店发现,目前羊城的宾馆基本上仍然要求顾客在中午12时前结账。
广州东方宾馆前台接待人员告诉记者,酒店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时为限,“如果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一般也会满足要求,可以延迟一两个小时而不另外计费。”
花园酒店接待处相关人员则表示,如果客人在入住时或提前说明,酒店会根据情况为客人延迟退房而不另外计费,但“延迟最多不能超过下午2时。”接待处工作人员说,“如果遇到酒店房间紧张,我们可能要求客人下午1时或准时12时退房。”
退房时间是中午12时,客人会不会因为退房后拿着行李不方便用餐?当记者提出疑问时,各酒店纷纷表示,建议客人将行李寄存在前台,等用完餐后再来取行李。有酒店称,消费者的结账退房时间要求赶在第2天中午12时前,已经形成多年的一种惯例,实在不好随意改变。
律师 “何时结账”应向客人倾斜
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喜友认为,酒店“12时结账”可以看作客人与酒店之间由酒店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酒店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按照民法基本原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对于“何时结账”应按照便利于客人的角度予以倾斜。他表示,延时付款的方式更加合理,也更加合法。